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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小黛每天下班的第一件事是给林木森打电话。 这个童心未泯的女孩常常会在电话里一本正经地问,“你好,请问我家的那块木头在吗?” 林木森的性格并不像他的名字那么木,所以他会给他心爱的女孩各种有趣的回答。 “他说他不在。” “你等等,我去叫他。” “您拨打的用户正在通话中,请稍候再拨。” 林木森喜欢叫她赵小呆,他认为女孩子还是呆一点好。 “女人若是太聪明,男人就会显得呆了。” 每次通电话都是赵小黛首先忍不住笑出声来,她实在不得不承认这个家伙真是五行缺木,否则一个用六个木字来取名的人怎么会是个如此有趣的人儿? 赵小黛和林木森上班的地点不同,回到家的时间却差不多。 他们常常会约在离家不远的人行天桥下碰头,而且他们都有本事在汹涌的人流中一眼把对方认出来。 “我怎么会看不见你呢,整条路上长得最木头木脑的那个肯定是你了。” “每每我往天桥底下放眼一瞅,一眼便可认出人群中那个宛如呆头鹅般的你。” 两人碰头后,便牵起手一起去市场买菜,一路拌嘴逗乐,开始享受属于他们的幸福时光。 今天赵小黛的心情好极了。 一个在深受金融风暴冲击的城市里,一个在隔三差五便能听到有公司倒闭、裁员、降薪的氛围中惶惶不安的小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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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夕阳。 下山的夕阳如冬夜里温暖的炉火,将西北角的几栋高楼映出浅浅的黄。 14楼的窗子停泊在半空,不惊天上人,也不闻车马喧。 静观落日余晖与华灯初上的交接,这本是一天中为数不多的好时候。 若是身在侠客时代的江湖,这个时候大概可以找一间酒肆,叫一壶老酒,上几碟凉菜,坐在角落自斟自饮,将背影留给这个诡谲的江湖。 酒肆里大概会有三教九流的人往来,于是天南海北的消息将在这里进行传递。 你只需眯起眼,啜着酒,便可在别人的腥风血雨中编织自己的风云侠客梦。 如果你武艺高强,你可以选择做伸张正义的侠客,铲奸除恶,劫富济贫。 你也可以选择做个绿林大盗,胡作非为,持强凌弱。 无论名垂千古,抑或遗臭万年,这只不过是种被人们记住的方式。 当然,作了大盗的你必须足够强大,否则到最后难免会被别人行侠仗义掉,成为别人大侠之路的牺牲品。 这就是江湖,为善或为恶,过的都是刀头舔血的日子。 所以江湖人都喜欢喝酒,因为喝酒可以交到朋友,喝酒可以壮胆,喝酒可以安睡,喝酒可以忘记痛与忧,喝酒可以让泪水肆意的流。哪怕这些都只是暂时的。 今朝有酒今朝醉,身在江湖,有时候求这一夕的麻醉也是奢侈。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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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偷闲在天涯看了两个帖子,情绪波动,索性罢工写字。 第一篇题为《失业后所明白的一些感悟》。 作者是个MM,讲她失业后与男朋友的事。MM跟他男朋友谈了6年,毕业3年了,她之前在广州,男的在深圳。前几个月,MM放弃了在广州的工作,来深圳投靠男朋友,就此走上了求职路。在金融危机之下的深圳,工作很不好找,于是MM一找就是几个月。自己带来的钱很快用完了,男朋友虽然每月资助她1000元找工作,但是对她的态度却日益冷淡。他埋怨她不努力找工作,凭什么要让他养着她。他每天回家也不愿意跟她讲话,更别说安慰和鼓励,常常是一个人上网,直到睡觉。MM每月拿着男朋友给的1000块,她感到的不是爱和支持,反而是负担和厌倦。“有时候,我在想,他爱我吗,在乎我吗,喜欢我什么,需要我吗?我似乎越来越找不到自己的价值,也找不到和他一起生活的理由。”“我觉得,我们结婚了也不会幸福的。没有能力的女人,是不是不会有人来爱。”…… 我对这篇帖子的回复是:你们结婚了也不会有幸福,不是因为你是个没能力的女人,而是你们的心根本没有交融。 第二篇帖子题为《失业快2个月了,在女朋友面前越来越抬不起头了!》 作者显然是个男人,3月份失业,天天去人才市场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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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打开手机,老人和老廖的短信先后进来。 “火箭大比分领先啊,爽啊!” “火箭疯了!” “赢了!” 火箭对湖人的第四场是在凌晨3:30,这两只夜猫一个是习惯性失眠,一个是比我更忠实的球迷,在此向夜半守候在电视机前的同党们致敬。 也幸亏在成为山寨机用户后,养成了睡前关机的习惯,否则昨夜将是鸡犬不宁。 火箭爆冷击败湖人,有人怀疑是湖人老板故意放水,金融危机当前,比赛多打一场就多赚一场的票房,否则以科比的行事风格怎会一场只出手17次? 这是别人的主观臆测,仅供参考。在这一系列赛开打前,我唯一的盼望是火箭能赢一场,如今赢了两场已是超额完成任务。 在没有姚麦的情况下,火箭赢了湖人,姚黑们马上跳出来乱吠:姚明是火箭的负担,没了他火箭反而更强! 打一个很黄很暴力的比方反驳:通过你爹JJ的辛勤耕耘,你妈才把你生了出来,后来你爹为练葵花宝典把JJ割了去,你便大声宣告我爹没有了JJ,我照样活在这世上,并且龙精虎猛。 你爹要是听到这话,想必会看着空荡荡的裤裆,仰天长叹:当初我怎么没把你射到墙上去。 姚明骨裂是必然,这一年来打完奥运会打NBA,打完常规赛打季后赛,国家队的老尤和火箭队的阿德都把他当牛使。 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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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池萍碎。 萍碎无比诗意,可以让人联想到春归、荷绿、鸢飞唳天、鱼翔浅底、小桥流水、唐宋诗词,以及那些支离破碎的记忆。 一地瓶碎。 瓶碎无比写意,可以让人联想到酗酒、斗殴、污言秽语、大打出手、满目狼藉、一地鸡毛,以及那些支离破碎的记忆。 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提议五一在深的同学聚会,并说也会通知她。 这样的聚会令人为难,“你们不是早已释然了吗?”朋友说。 是的,我们已经释然了,了然了,淡然了,漠然了。 可是这并表示两个曾经在他们面前经历了和与分的人,可以毫不尴尬地再次同时出现。 就好像一双筷子,即使早已打乱重组,但是当他们再次相逢,就能心无涟漪,将一起扒过饭、夹过菜的过去当成浮尘一般抹掉吗?那些知道他们本是一双的人们会毫不关注他们再次重逢时的表现吗? “你先联系她吧,她去,我就不去了。”这本是两难的事情,虽是情缘已断,不再怨恨,可是谁又愿意自己的旧伤口被人聚众围观。 本来已无事,却因为一个聚会搞得像是冤家对头般有你没我,局外人难解局中事,也怪不得谁。 最终因为种种原因,这个聚会取消,我如释重负。 想起一些旧事,那是萍碎的记忆。 只盼那个下午给我打电话的朋友可以谅解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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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泰斯特渴望像科比和詹姆斯那样以超级球星的方式打球,他显然高估了自己,事实上除了一身超级的蛮力,他的资质相当平庸。 为了不辜负一身横练的肌肉,阿泰在无数个夜晚在对手的篮筐上开起了铁匠铺。速度慢、视野窄、没头脑、偏执狂、不撞南墙终不返,这是我们看到的阿泰。螃蟹冒充蝎子,横行霸道,张牙舞爪,拖累了球队,造福了对手。 很多人怀疑布鲁克斯是阿德尔曼的私生子,这是空穴来风,否则谁能告诉我为什么稳健理智的洛瑞要当压根不会组织的布高兴的替补?布高兴和没头脑都患有严重的臆想症,没头脑把自己臆想成这个星球上最棒的球星之一,为了来年挣个大合同而拼命打铁;布高兴却貌似艾弗森附体,胡打胡有理。艾弗森混到今日是晚景凄凉,布高兴继承衣钵后死期不远。 阿德尔曼放任没头脑和布高兴在场上瞎打,把一个联盟数一数二的中锋当成摆设,建议他去医院检查是否患有老年痴呆症。阿德对姚明陷入包夹的对策是,不给姚明传球,让他自生自灭。我严重怀疑这个老头是不是在背地里修练《葵花宝典》,热衷于挥剑自宫? 穆托姆博老得连自己的岁数都记不清了,可是看到奥登,他突然觉得自己风华正茂,于是他在第一场摘篮板摇手指,像个年轻小伙似的忙得不亦乐乎。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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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来上班的时候,看到站台上有一辆公交被警车拦截。 车子前门紧闭,警察叔叔在后门捣鼓着,于是料想有人被偷了东西,报了警。 深圳公交车在上下班高峰时,如人间炼狱般的挤,这就便宜了色狼和小偷。 在车上被偷手机钱包屡见不鲜,通常都只能认命,报警只是耽误时间。 人民警察这年头就好像我家大门上贴的门神,是纸老虎叔叔。 今天不幸有人较了真,劳了警察叔叔大驾,也幸亏遇到了一个有正义感的司机,这才停车关门。 瓮中捉鳖其实并不容易,警察叔叔也没有搜身的权利,车上那么多人,等他搜完,大家都可以下班了。 对付小偷,建议用城管,凶神恶煞,以打家劫舍的气概往车上一站,吓得尿裤子的那个多半就是小偷了。 去年住在翠园的时候,房间里小强频繁出没,买了杀虫剂来清剿,也只消灭了当事人。 后来晶晶给了我一包粉状的猛药,撒在各个角落里,数日后小强们都死无全尸。 此药狠毒,制造了小强界的瘟疫,一传十,十传百,直至全窝死光光。 如果在小偷界也有这样的瘟疫,那警察叔叔就可以安心当门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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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一向自认为是勤俭之人,但是一向不擅砍价。 楼下有一条卖水果的长街,经常会去光顾生意。 有一相熟的摊主坦言相告,我这里是八两秤,你去看看别家连八两都不到。 言下之意他是淡黑,人家是漆黑。 无商不奸,于是明白了为何超市的水果总是要比外面卖得贵。 去年秋天喜欢去他摊上买砂糖桔,当时才一元/斤,每次路过都听他吆喝,来咯来咯,新鲜靓货,不甜不要钱。 我常常揶揄他,老板,我又来买你的新鲜烂货了。 低价黑秤显然是一种不错的营销策略,诱人的价格永远是招徕顾客的最佳手段。 事实上像我这样的书呆子,一斤和八两拎在手里并不能感觉差别。 前日去买芒果,有一小伙来买哈密瓜,半个哈密瓜在摊主的电子秤上计重是四斤。 小伙拿手一掂,笑问这瓜有四斤?你懵我吧? 眼看对方是个明白人,摊主有些尴尬,讲话也没了底气。 这秤上显示的是四斤就是四斤了,我怎么骗你了? 我不跟你扯,七块钱我就买了(两元/斤,四斤八元)。 商品买卖本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奸商碰到行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在当今社会,循规蹈矩的做生意是赚不了什么钱的。 我虽早已洞察玄机,但也默认了这种潜规则,如果秤上没猫腻,两元/斤的售价摊主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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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睡眠不好,每天醒来都觉头重脚轻。 早上一路飘到了公司楼下,发现几个物管人员守在电梯门口,满脸抱歉的对每一个准备乘电梯的人解释:不好意思,昨夜12楼空调水管爆裂,电梯全进了了水,目前正在抢修中,麻烦大家今天走楼梯…… 公司在14楼,我只庆幸今天来得早,一路爬上去还不至于迟到。这14层的楼梯是我2年前热衷的健身器材,那时风华正茂,精力充沛,每天上班来得早,不怵迟到,直接走楼梯上去,当是晨练。那时候走楼梯的人少,扶摇直上,楼道里的温控灯很暗,阴气袭人,十分适合拍鬼片。最初的一年,我每日午饭后都会下楼散步,注重养生。如今时过3年,锐气磨尽,懒病缠身,电梯取代了楼梯,午睡取代了散步,若不是周末里常打球,肚腩早已像大多数同学那般怀胎似的沦陷。 爬到14楼,并不觉得吃力,看来身体还是不错。只是可怜了那些上了年纪和平时疏于锻炼的同事,这一路爬上来,明日大腿酸痛是难免了。现代社会科技使人类生活日益便捷,但是科技制造的便捷也纵容了我们的依赖性,我们身体机能和生存技能在便捷的生活中逐渐退化。假如有一天电能枯竭了,所有需要电力驱动的设备都变成了一堆废铁,我们的生活将会是怎样? 除夕的晚上,我站在老家的楼顶,仰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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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不忘,不忘读书。 每年元旦前后,公司都会给全体员工发一本精美的读书笔记,鼓励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多读书,读好书。 公司的过道由一排长长的玻璃书柜隔出,柜子里陈列着琳琅满目的书籍,分门别类的存放,以方便大家借阅。除了书籍,公司每年还会订阅多种报刊、杂志,不遗余力地为员工提供精神食粮。 按说近水楼台先得月,每日在书香氤氲中朝九晚五,早应出落成老牌书虫。可是说来惭愧,本人入职之后懒病缠身,三年来每日与书籍厮守,却貌似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公司书柜里的书,除了平时工作需要借来参考,我几乎与之绝缘。偶尔在QQ上碰到老友,总不免问我近期在读什么书,有什么好书推荐之类的问题。心虚之余,只能戏称近几年一直坚定不移地吃着老本,早已哀鸿遍野。身为编书人却在下班之后对书敬而远之,真是罪过罪过。 回想我的学生时代,那近乎是一个书虫的成长史。小学时代因为父母的管教不严,早早养成了读书下饭的坏习惯。当年吃饭喜欢拿一大碗盛满饭菜,在桌前摊开一本闲书,边看边扒饭。那些的读物至今在老家收藏,翻开偶尔可见发霉粘页的饭粒和书页间陈年的油渍。这一恶习维持一两年的时间,最终在被“我儿自小喜读书”的自豪感冲昏头脑的爹妈产生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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