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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老曾的个人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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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小好文,老了稍减。诚信负责,严谨细致。直而不刚,正而少迂。敢讲敢言,顾人脸面。 QQ:375747040 老曾的手机:13878812103 广西知行律师网 http://www.nn14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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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3 21:01:25)
      在某文章看到一句粗口话,听说是某领导说的。    这两天,有意无意间常常想到这句粗口话。    有点想笑,似乎又笑不出。    想解释它,却又无法用文字很好地表达出来。    只觉得,这句粗口话对强权者很有用,对小百姓也很有用。    先记下来,供以后慢慢理解:     “你要不日他娘,他就不管你叫爹。”    
(2009-10-31 20:47:37)
    很久不看新闻了,也不乐意看新闻。一是假大空太多,而我不喜欢被骗,且那与我似乎无关。二是世界很黑暗,看了影响心情,且那与我似乎也无关。     要想心情爽,得多看电视,多听广播,多享受“歌舞升平”、“李唐盛世”,道理我也懂。     百无聊赖,看了一则与“严晓玲案”有关的消息,再顺手打开《南方周末》的网站,一则消息让我暴怒起来。     孙中界的“钓鱼案”,他自残以明清白。     冤屈的人民,为什么不使用暴力?     暴力可以解决很多东西。     踢踢脚,骂骂娘,是否太懦弱?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皇帝都要拖下来,何况恶吏?          湖北《长江商报》一名记者,其报道触犯了江岸区检察院有关官员,遂收到了署有“反贪”字样的询问通知书。检方多次以此威逼记者,欲诱其接受传唤。
这名记者被迫无奈,在网上发帖求助,引起了中宣部、最高检的高度关注。湖北省对此事作出了调查,证明记者是清白的,江岸区检察院的官员被有关领导严厉批评。检察院遂作 ...
   

吴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拘留、逮捕。

受吴某的家属委托,老曾2009年8月到深圳市南山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吴某。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309 阅读  ┆ 0 评论 
(2009-07-04 12:59:51)
    应一位熟人和他七位老表当事人的要求,代理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二审案件。昨天,到某地人民法院为当事人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上诉状,“遇到”了一个“漏斗”律师。

    七位上诉人,也是受害人的七位家属;三位被上诉人,其中一位是自然人,一位是某公司,一位是某公司属下的某工厂。

    一见到当事人,他们就递给我一份附带民事诉讼上诉状,说是一审律师送过来给他们的,要他们签名,但他们没有签。我一看一审律师写的附带民事诉讼上诉状,真是漏斗:不但将当事人的地址写错了一个字,而且更重要的是七位上诉人,他只列了五个;三位被上诉人,他只列一位自然人和不能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某工厂,而省掉了某公司。上诉人与被上诉人都漏了,真是不应该!如果说漏掉两位上诉人“没什么”的话,但被上诉人列某工厂,不列某公司,实是大错特错,因为一审判决已经根据某生效判决书查明某工厂对外承担的民事责任由某公司负担。作为代理人,一审律师不可能不清楚吧?!如果清楚,还要如此上诉,真的无话可说。

    前几天我去和当事人谈委托事宜时,发现当事人手里只 ...

(2009-06-12 12:03:08)

    这几天,松原高考舞弊在网络上成了焦点,这勾起了老曾对往事的一些记忆。

    若干年前,毕业后的小曾到某裆校工作。

   既然是校,就有学生,有学生,当然就离不开考试,只是系统内不称学生,而习惯称学员。学员们大多是已经参加工作的人员,他们到裆校学习无非就是为了混个文凭。

   小曾虽然不聪明,但也知道我们的国 ...

(2009-05-09 19:26:29)

南宁市交警部门昨日召开证据展示会并听取当事方的意见

责任轻重双方各执一词

南国早报   2009-05-09         ■ 记者程浩楠

《男孩车祸身亡 司机下跪叩头》后续

  本报南宁讯 (记者程浩楠)“我的儿子离去了,永远地离去了。”在南宁市交警支队七大队,被撞身亡男孩的父亲边哭泣边说。4月17日,在南宁市民族大道,一名12岁男孩在一起车祸中身亡(本报4月18日4版曾作报道)。事 ...

(2009-03-24 04:31:41)

不高兴?从网上到网下,不高兴的事多着呢,特别是网上,也许每天都能看到几件,只要不冷血,包你不高兴。

不高兴?从过去到现在,不高兴的事多着呢,只要不麻木,包你不高兴。

不高兴?想干什么?能干什么?给干什么?骂骂娘,或撞撞墙?骂完、撞完,还是不高兴。

437 阅读  ┆ 4 评论 
(2009-03-14 21:16:10)
                         (有上没有下)                          (都至都最)                      党的事业至上                 人民利益至上                 宪法法律至上                                                  (孙中山)        &n ...
(2008-12-22 23:19:25)

又宽又长又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已经下发很久了,月底到了,每个律师都要向上头交差了,必须“心得”一篇了。

“某讲”,曾经心得。

“某代表”,曾经心得。

“某……”, ...

(2008-10-31 19:59:32)
石家庄法院称已接指示暂不受理三鹿奶粉索赔案 10月29日,来自山东、河南、福建等地区的9名受害患儿家属,同时将9份起诉三鹿的诉状递交至河北石家庄新华区法院,共计索赔130多万元。 依据法律有关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新民网记者10月31日电话采访了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虽然尚未到法律规定的裁定最后期限,但该法院立案厅已经明确表示,法院决定对此事不予立案。 法院所持理由与新民网此前报道披露的原因一致:需等待政府的赔偿方案。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表示,已接到上级法院指示,暂不受理任何有关三鹿问题奶粉的赔偿起诉。新民网记者询问有关部门是否下发相关文件,新华区法院则表示,是法院内部通知。 新华区人民法院同时表示,也不会向此案当事人提供不予受理的裁定书。   法院很牛:该立案不立案。 法院很牛:不立案也不提供不予受理的裁定书。 法院很牛:民事诉讼法不讲,司法解释不讲,只讲指示,只讲内部通知。 法院很牛:“暂不受理”。受理就受理,不受理就不受理。“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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