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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静
买了保险就束之高阁,那你就错了。
保单也需要年检,年检的目的是确保保单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能够得到全方位的保障服务
新的一年已来临,又到了各类保险续保的高峰期,各保险公司的红利领取高峰期亦即将到来,记者了解到,岁末年初,不少上班族苦于工作繁忙或资金周转问题,每年都有因投保人联系电话变更,致使保险公司无法联系上,导致投保人忘记续保或忘记领取分红金的情况发生。业内人士提醒,新年伊始,市民莫忘给自己和家人的保单做一次全面的体检。尤其对过期、失效的保单进行清理,并且要让家庭成员了解所有人的保险情况,一旦发生状况可及时理赔。
联系方式要核对不少保险公司均表示,相当一部分客户在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后,并不会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或自己的服务人员,导致保险公司一些相关的保险后续服务无法跟上,诸如寄送的缴费单、红利领取单等无法送达。
业内人士提醒,市民在检查保单时,一定要特别注意联系方式,一旦发现保 ...
新华网重庆11月22日专电 当前,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商业养老保险因其具有较高的保障水平而受到消费者重视。但是,重庆保险专家提醒,在当前银行利率走低的背景下,消费者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最好购买具有分红功能的商业养老保险。“养老险是长期的储蓄型险种,在银行利率走低的背景下,消费者应尽量选择具有分红功能的养老险。”重庆保险专家说,商业养老保险大致可分为传统型养老险和分红型养老险两种,分红型养老险将固定利率转变为浮动利率,其实际分红和结算利率视寿险公司的经营水平而定,不受保监会规定的年预定利率不超过2.5%的限制。
其次,可适当缩短缴费期限。商业养老保险有多种缴费方式,除了一次性趸缴外,还有3年缴、5年缴、10年缴、20年缴等几种期缴方式。“对于商业养老保险,缴费期限越短,缴纳的保费总额将越少。”重庆保险专家说,在银行利率走低的背景下,消费者可缩短缴费期限,这样比较省钱。
第三,早买比晚买好。重庆保险专家说,对于商业养老 ...
案件回放:2003年12月,李先生给妻子王女士投保了一个两全保险,并约定出差在外的王女士当晚返回签署投保单,代理人第二天来取,但王女士因故没能及时返回。为了第二天代理人能够及时为其办理保险,李先生就代替妻子王女士签署了投保单。一周后,王女士觉得仅一个寿险产品保障不够全面,希望再增加一个综合个人意外险。代理人为其办理合同变更时,发现签名与留存于公司的签名样本不相符。代理人与李先生联系后,才得知代签名的事,于是立刻请王女士亲笔签署了一份专用声明书并办理了签名变更,追认保险合同的各项告知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了。
专家解析:此案例中幸运的是,公司很快就发现并解决了代签名问题,否则客户将可能完全无法得到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障。
《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人身保险合同时,不仅需要考虑投保人与保险人意思表示一致,还需要取得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及其对保 ...
2003年初,一桩“杀妻骗保”案轰动武汉三镇。一时间,人们街谈巷议:有一对王氏兄弟合谋,杀死了弟弟的妻子,骗取保险公司160多万元的保险金。此后,王氏兄弟先后被法院判处死缓、无期徒刑。然而,昨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作出终审判决:王氏兄弟无罪。
从死缓到无罪,是什么制造了这魔术般的局面?
煤气中毒,夺走弟媳生命
昨日,省高院办案法官介绍,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37岁的大王(化名)与34岁的小王(化名)是一对亲兄弟。大王在汉正街做服装生意,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决定采取购买保险,再将被保险人杀害的办法,获取保险赔偿金。
2002年7月,大王在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为其妻姐秦某购买604万元人身意外保险。但因种种原因,保险公司核保后,只愿限额赔保30万元,大王为此退保。大王并不甘心,又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为秦某再次购买100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险,但因多种原因亦被拒保。 ...
虽然我们是个惯于居安思危的民族,这两年忧患意识又屡屡被提起。然而,超过七成的老百姓为养老发愁,其中75%的忧患者竟然还没有超过40岁,他们还没有步入中年的门槛,正是抓住青春的尾巴努力工作享受生活的年龄,却就开始为老来发愁了。这无论如何不是个值得高兴的消息。它折射出了绝大部分老百姓对未来的迷茫和焦灼心态,是个值得引起全社会关注和重视的问题。
如此多的人集体愁养老,是民生多艰的现实写照。的确,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的收入在不断增长,生活水平有显著提高,这是不容抹杀的事实。但问题的另一面却是,“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买不起房”的新“三座大山”压得人们喘不过气来,加上近两年来物价的飞涨,早已抵消了人们收入上的增长。说句实事求是的凭良心的话,在浓重的通胀阴影下,许多平民百姓的生活水平实际上是在下降,而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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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险人: 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2. 投保人: 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3. 被保险人: 指其身体或生命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4. 受益人: 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5. 保险利益: 又称可保利益,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6. 保险费: 简称保费,指投保人交付给保险公司的钱。
7. 保险金: 指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从保险公司领取的钱。
8. 保险金额: 简称保额,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9. 保险单: 简称保单,指保险公司给投保人的凭证,证明保险合同的成立及内容。保单上载有参加保险的种类、时间、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等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保险单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10. 保险责任: 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