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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3 10:10:17)
   笔者所居住小区的电表,在几个月前终于幸运地挤入了“一户一表”的行列;令人欣慰的是:电价猛降,但令人哭笑不得的是:用电量猛增;笔者尝试问了几位高邻,他们的体会也是:用电比以前多了点。笔者对这电价猛降,电费猛增的结果百思不得其解。    终于于某晚在中山路劈酒之时认识了一位有料之人,此公自称乃男方电网之,话得事之辈。笔者遂将疑问向该有料人士请教。此公酒爽人更爽,听罢,豪饮一杯大笑而曰:你无知耳,此乃公开之秘密,局里所安装的电表在安装之前都经过调校班调校过的,速度都调快了点,新旧电表的量速比一般为1.5:1。笔者闻之大怒,责问:为何如此愚弄百姓?此公曰:局里也有难处的,一户一表改造后,计量后移,产生的巨大低压网损和运作成本无人承担,电价又有国家控制,无奈只好调快电表弥补损失了……云云。闻之哑然。    看来这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羊毛终究要出在羊身上的……
(2011-05-16 11:57:54)
   中国人对香再熟悉不过了,也非常崇敬,把香视为联系上苍、贿赂鬼神的纽带。就连生个儿子也称为:延续香火。这香火的兴衰也代表了生意、运气的好坏。但凡中国的普通老百姓家中都备有香,但这香是如何来由,却没有几个人能说的清。    一般人认为,香在燃烧时产生了袅袅青烟,非常有烟雾缭绕的神仙意境,且带有浓郁的香味,适合敬鬼神,所以大家都烧香。还有人认为,香是阴间的香烟,拜祭鬼神就象阳间待客一样,见面先敬烟一支。当然也还有很多种关于香的说法,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    其实这香的来源很简单,也很不艺术。在古代是没有香的,那香是怎么产生的呢?上古时代,我们中国人就很讲究孝道了,人死了是不能立即埋葬的,要等到死者生前的亲朋好友都来告别了才能入土,那个时候不象现在,一个电话,就通知完了,近的开车,远的搭飞机就可以赶到了,还有冷藏的尸体保存技术;那年代人死了,要身边的亲戚四处向人家报丧,靠的是两条腿,条件好点的有马代劳;住的近的还好说,住的远的光跑都要跑几天去,天气不好的话那尸体肯定就要臭了,那时又没有香水,人们只好烧点什么可以夺一下臭味的东西来熏一熏臭气,香就这样产生了。随着在死人 ...
南宁市澳华花园的26、27号楼业主“违规”交维修基金给开发商,这个已经是铁板订钉的事了,人家政府都明确判定为违规了。 问题是:这业主是怎么违的规呢?根据房管部门提供的文件、资料笔者得出如下结论: 1、文件规定,新建楼盘,在办理预售时,开发商必须将预售楼盘的“物业专向维修基金”预交到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才能办理预售许可证;换句话说,这开发商得自己掏腰包把维修基金交了才能卖房给业主。 2、文件还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应在售楼现场或物业小区的显著位置公示以下资料;(一)维修资金交存专用收据(售房单位使用)    (二)维修资金分户交存统计表。 看来这业主主要就错在第2点了,要不人家政府怎么说违规交钱呢?但仔细一想,这纯属扯淡。 首先,这两栋楼属于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是政府全程监控建造的民生用房,那开发商连维修基金都没预交就可以卖房了,那么大的事政府竟然没有监控到?再则,也是业主们普遍关心的,为什么我们要按77的标准来交?在此姑且不论他们两栋楼的售卖、移交时间,光就产权来论,经济适用房不是全产权房屋,业主只是有30%的产权,另外70%的产权是政府的,根据股份理论,业主也应当承担30%的维修基金份额呀 ...
   南宁市快环建材市场旁边的澳华花园发生了一起令人难以置信的怪事,他们那里的26、27号楼的业主们竟被“违规”缴纳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给了开发商;这可不是瞎说的,这话可是出自南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某主任之口,言之凿凿,人家还是在业主代表的会议上说的,可见这必定是人家领导经过仔细研究、周密调查过的结论。事情是何来由呢,请容我慢慢禀来。     2010年7月1日,该楼盘的26、27号楼的业主们终于在苦苦等待了四年之后,盼到了领经济适用房的日子,大家欢天喜地地去领钥匙看新房,等到了售楼部一打探,得到的消息是:每平方米得多交77块钱的什么维修基金,否则就不得拿钥匙,不得领房;那些漂亮的售楼小姐们人手一份所谓的“政府文件”在业主们的眼前甩来甩去;还说,不交维修基金的话可能要取消经济房的资格。如此说来这钱是非交不可的了,于是那些苦苦等了四年的可怜的业主们很无奈地交了这笔不知道该不该交的钱,拿到了一张开发商开具的收据。    到了2011年3月,有部分业主总也不放心,觉得这钱交得不明不白,于是就咨询了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中心的答复是:交纳维修基金是有我们单位的专门的发票的,你们看一下自己手 ...
(2011-03-14 12:01:56)
听说日本大地震了,还发生了海啸,又引发了核电站爆炸,听起来就很恐怖,现场应该比听到的更惨不忍睹。很多朋友都不约而同地发表了同样的感慨:小样的,你也有今天…… 感慨归感慨,实际上大多数的朋友都是很善良的,嘴上说说而已,内心还是很同情的,毕竟人家遭了那么大的灾,捐款姑且不说,派个救援队,拨点救灾款啥的,还是应该的,都是地球人嘛,况且还是邻居先,是吧?本人也拿出了实际行动对日本国民表示了同情和哀悼——上周末没有去喝酒也没有嫖娼。这很难得了,盈江地震的时候,我还夜夜醉呢。 这些天没事逛了一下博客,看见很热闹,唇枪舌战,唾沫横飞,好不壮观。有拍手称庆的,有如丧考妣的,有发扬国际主义精神的,有趁机翻军国主义旧账的,更可笑的是有一什么什么将军的,被戴了汉奸的高帽子,相当的滑稽。 哎呀,不就日本地震了嘛,不就伤亡惨重点嘛,咱不也酒照喝,娼照嫖嘛?对了,据说地球因此转快了1.6微秒,这个应该是影响我们最大的一点了。 要问我对这次地震的看法呀,我没什么说的,反正,这灾肯定是要救的,忙铁定是要帮的。对于死难者,肯定是要表示哀悼的;对于经济损失肯定是要表示遗憾的;对于日本人民,肯定是要表示同情的;对于那些庆祝的人 ...
(2009-12-01 11:51:20)
  本人在去年地震的时候,发表了一些被管理机构认为不妥的文字,被管理方关闭了很长时间。一直都无法发表文章。经过一段超长时间的反思,我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现在本人在此对自己的错误做一下深刻的检讨。 1、不应该相信媒体(含网络)是大众的喉舌。现实生活中,媒体是政府引导人民的宣传工具。因此我犯了“没有深刻领会社会主义言论自由”的错误。 2、不应该发表一些代表极少数群众心声的话题,因为党和政府是人民的先锋,他们代表人民,只有他们才有权代表人民说话。我没有看清和端正自己的位置,违反了四项基本原则。 3、在我的文章中写了一些没有紧紧围绕在党中央周围的言论,犯了无政府,无组织的错误。 4、发表了一些与政府不同的观点,犯了右倾主义错误路线。 5、在大灾难面前,我没有积极地发表赞扬抗震救灾的文章,而是不合时宜的写了一些追问灾难产生的原因的文字,严重地伤害了一些积极救灾的各级干部。错误的引导了部分群众的舆论导向。犯了消极救灾,造谣谋乱的大罪。 以上是本人五大罪状,本人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深深自责,恨不能以一死而谢国人。然,本人认为与其一死还不如带罪立功,利用自己的文笔为国家、为人民做点小事了表罪心 ...
(2008-05-20 09:20:26)
汶川地震已经过去了几天了,我们失去了三万多同胞,损失了天文数字的财产.在此举国同哀的时刻我们不禁要问很多个为什么.为什么我们会死那么多的人?为什么活埋的都是学生?为什么死的都是城里人?为什么灾难现场的照片和电视画面的废墟里找不见钢筋?为什么灾前没有任何的警报?这次地震有没有预测到?预测到了有没有上报?上报了当地政府有没有重视? 痛定思痛,30多年前的唐山大地震据现在解密的资料说:属于大灾难下的人祸.当年地震前地震机构已经向当地政府发出了预警.但当地政府的反映是:我们有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做后盾什么灾难我们都不怕,发布地震消息会造成社会的混乱,扰乱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工作.因此24万人为毛泽东思想殉葬. 这次灾难到底是天灾还是人祸?现在还没有定论.灾后除了积极地进行重建工作之外,中央还要花大力气调查这次灾难的前因后果.否则无法向3万多死难者和他们的亲属交代,无法向1亿多四川同胞交代,无法向13亿全国父老交代! 灾难是可怕的,但更可怕的是没有吸取灾难的经验教训造成更大的灾难!那些造成此次灾难的人,哪怕他在灾区救了100个人也不能放过他,因为如果他尽职的话根本就没有必要救人! 同胞们,我们不要被灾难的泪水蒙蔽了我们的眼睛,拭去我们的泪水看 ...
同胞们: 今天我要跟大家讲几句.请大家不要放下手上的工作,救人要紧,请大家边干边听. 这次灾难是建国以来最大的地质灾害.顷刻之间我们失去了很多同胞,痛失了很多亲人.此刻我们有太多的心要伤,有太多的泪要流,但是,共和国不相信眼泪,中华五千年文化不是靠眼泪延绵下来的,是靠我们坚韧不拔,百折不挠的民族精神坚持至今的.此刻我们应当挺起我们的民族脊梁,勇敢的面对灾难,正视灾难,抗击灾难.化悲愤为力量积极地投入到自救,互救,助救中去. 国家有难,匹夫有责.什么是国难?这就是国难!全国人民马上行动起来以各种方式积极投入到抗灾工作中去.众志成墙抗击灾难.共产党员是人民的先锋,应当冲锋在前,带领群众抗击灾难.各级政府官员,是人民养活了你们,现在是人民最需要你们的时候,你们要积极地组织群众展开抗震救灾工作.有消极悲观者,就地免职.国难当头,造谣扰乱民心者,天理不容,国法不容! 人民解放军,武警战士和其他武装力量在此次灾难面前表现的很好,无愧于人民子弟兵的称号!你们辛苦了! 中央是人民的中央,政府是人民的政府.灾后国家会带领灾民在今日的废墟上重建我们美好的家园,请大家放心. 同志们,不要流泪,不要悲伤,不要消极.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我们万众一心冒着敌人的 ...
(2008-04-17 20:03:21)
清明节已经过去了,很多朋友都问我:回家拜山了没有.我很遗憾地回答大家,我回家了但没拜山.因为我的家乡清明不拜山,也有拜山的,但拜的都是死没多久还没捡骨的那些山.我家什么时候拜山?三月三?那肯定不是了,我是汉人.我们地方习俗是在九月初九重阳节的时候拜山.是不是很另类呀?其实也不另类,自古就有.在此借用一首古诗说明一下. <<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 独在异乡为异客, 每逢佳节倍思亲. 遥知兄弟登高处, 遍插茱萸少一人. 这首诗讲的就是古代拜山的情形,什么时代,什么人写的我已经不记得了. 听我们这边的老人说,我们原来也是清明节拜山的,后来因为搬迁就改在重阳了.老人的说法是:往时间,至于往到什么时候就不知道了.我们的祖先是居住在北方的中原地区的.那时侯大家都是在清明节拜山.有一年的腊月,朝廷下令要我们这一支部族马上南迁,我的先祖们见年关就到了,于是就大家都跑到官府衙门前跪拜,恳求等过完年再迁,官府怕民变,就恩准了过了正月十五后迁.正月十一以后家家都把自家的祖坟刨了,把遗骨捡起来装在箩筐里准备南迁.到了正月十五我的先祖们在官兵的押解下,扶老携幼挑着祖宗的遗骨,一路翻山越岭浩浩荡荡的南迁.清明节的时候我的先祖们还在路上所以就没有山拜了.清 ...
(2008-03-18 17:16:29)
到了终于到了.阿七挑起了那个轻轻的行囊走下了班车.眼前的一切都变了,一切都是那么熟悉而又陌生.十年了整十年啊,终于回来了.十年前的那个春天,阿七就是在这个路口搭班车离开家乡的,现在又回到这个路口了.山还是以前的山只是树木繁茂了许多,路还是那条路,只是原来的泥泞的机耕路已经铺上了水泥面.背后公路边的挡土墙上的"创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的巨型标语格外醒目. 阿七看着眼前的一切感觉到无比的亲切,却又感到莫名的陌生.慢慢地朝通往家的那条崭新的水泥机耕路走去.家就在前面那座小山的背后,短短的一里多路,却感觉到脚越来越重. 思绪一下子又回到了十年前.十年前阿七带着同村的阿花偷偷的在这个路口搭车跑到广东打工.阿花是阿七恋人,那时他们都还在读初二.本来是一段很好的姻缘,无奈他们都是同姓所以家里的人都反对,喊打喊杀的,没办法他们只好选择了在十年前的那个春天私奔去了广东.回想当年读书的时候,阿七骑着那部28寸的单车上学放学都驮着阿花,那是多甜蜜的时光啊.如今阿花不知道现在在哪个老板的怀里撒娇呢,自己却一个人回来到了当初发誓永远也不回来的家乡,心里说不出的酸. 阿七提了提挑在肩上的编制袋行囊,身边不时地有满载而归的摩托车走过.偶尔也有小车从身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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