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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礼武律师博客
以文会友,法辩天下! ——以法治的眼光洞察世界,以法律人的思维思考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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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师简历

    唐礼武,笔名苦茶,桂林全州人士,2001年毕业于广西民族学院,法学学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在职研究生,刘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执业方向:建筑房地产、经济合同、公司治理、招投标拍卖、人身损害赔偿、劳动婚姻纠纷等民商\经济类法律事务。
    执业经验: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成功处理各类法律纠纷及案件上百起,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诉讼与非诉讼领域均表现出良好的业务素质。
    执业理念: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最高目标,百折不挠,知难而进。
    人生信条:做事先做人,力争做一个好人,做一个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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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苦茶和交警干了一架!

苦茶和交警干了一架!

/唐礼武

 

苦茶先生非常理解和尊重交警,每每看到交警同志,在炎炎烈日下,在暴风雨中,指挥疏导交通,都特别感动,觉得他们是“最可爱的人”。

大凡做警察的人,大都不愿意做交警,因为太辛苦。香港警匪片里,经常出现某刑警出了漏子,被“免为”交通警察,这好象是对他的“惩罚”,可见交警在警察中的“地位”。

越是这样,苦茶先生越是认为交警不容易。

工作已经很辛苦了,何况,在执勤的过程中,还经常碰到像苦茶先生这样的“刁民”,那就更加恼火了。

 

猴年马月狗日,苦茶先生驾驶其破烂的女式摩托车从琅东赶往西乡塘约会(车子尾巴上没有货箱,朋友说看上去像拔了毛的公鸡),途径东葛圆湖路口时,苦茶先生的手机叫了,这时离红绿灯口大概还有100左右,苦茶先生见前面绿灯在闪,心想很快就变红灯了,于是减慢速度,拿出手机看了看,是老婆的电话,没接,车子滑行停在了路口。

这时太阳很大,苦茶对着站在路口的交警友好地笑了笑,心里说,老兄辛苦了。

 

没想到这一笑却笑出麻烦来,此后,苦茶在路上见到交警再也不敢笑。

交警老兄见苦茶向他“贼笑”,开始没有反应,过了几十秒,他突然向苦茶走来,很有礼貌地向苦茶先生敬礼,然后示意将车开到路边。

“请拿出你的两证。”交警严肃地说。

这段时间查两证查得厉害,苦茶以为交警在“抽样调查”,很配合地拿出了证件。

 

交警在看了证件后,并没有立即还给苦茶先生,而是打开手中的处罚单,开始写了起来,苦茶见情况不妙。

“干什么?我违反了什么?”苦茶不解地问。

“驾驶机动车时,接打移动电话。”交警头没抬,看也不看苦茶一眼。

“我没有接打电话!”苦茶先生委屈地说,虽然拿出手机看了看,但没接。

“你没有打电话?我们都看着你呢!”交警继续写着罚单。

“你有什么证据?”苦茶先生气不打一处来,怎能蒙受不白之冤?

“要什么证据?我们两个人看着你呢!我们就是证据!”交警把处罚单扔给苦茶,叫其签字,显得蛮不讲理。

 

“你就是证据?警察同志也要依法行政啊!”苦茶先生不愿意签字。

“和我谈法律?我比你懂法多!”交警露出凶狠的表情,“你不签是吗?”

“我有权不签,我有申辩的权利!”苦茶先生心里不服,心里暗笑,你一个交通警察比俺还懂法律,那么俺律师吃什么?

“你不签?信不信我扣你24小时?!”交警狠狠地说。

“你有什么权利扣我?我犯了什么法?”苦茶先生语气也提高了,和交警同志吵了起来。

“我还就是有这个权利了!”这时从交警亭又下来另一警察,拉拉扯扯欲把苦茶先生押走。

 

苦茶先生心想,他要是真违法扣留俺24小时俺也没有办法,最多俺举报申诉,他被上级领导批评一下,而吃亏受苦的可是俺,何况,俺还有事要办,好汉不吃眼前亏,此地不宜久留。这样一想,苦茶妥协了。

“你们等着,老子签了字也不服!”苦茶先生被迫签了字,但仍有一肚子火。

“有本事你去告喂!我等着你!”交警老兄不屑一顾。

“好啊,你以为老子不敢告你?法庭上见!”苦茶丢下一句话开车走了。

 

苦茶先生本无意生事,区区罚款200元,还不够一餐酒钱,何足挂齿。但该交警老兄态度恶劣,欺人太甚,不仅不给俺申辩机会,还扬言要“扣留”俺24小时,称“比苦茶先生懂法”,并讽刺说“开个破车牛逼什么”?以侮辱性的语言中伤被处罚人,令苦茶先生很受伤。

一个月后,苦茶先生把南宁市公安局交警第N大队告上了青秀区法院。

两个月后,准备开庭的前几天,苦茶先生突然接到交警二大队的Y警电话,说是法制中队的负责人,和苦茶先生谈谈案子的事情。

 

“你撤诉吧,其他我们可以谈。你想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效果?”Y警问。

“诉讼请求上有,一是退还罚款200元及滞纳金12元,二是处罚交警向本人道歉,三是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及律师费。”苦茶说。

“罚款、滞纳金及诉讼费我们都可以承担,扣分也可帮你取消,律师费和道歉好象没有这样的规定。”Y警说。

“那就算了,咱们法庭上见吧。”苦茶先生想,既然已经起诉,怎么能半途而废呢。

 

后来,Y警同志多次打电话给苦茶先生要求和解,称交警在外面执法太不容易,主审本案的行政庭法官也受其所托,打了电话,希望双方能“和解”。

苦茶先生说,先开庭再说吧,开了庭俺也可以撤诉的。

其实不用开庭,苦茶先生也知道,这个官司交警输定了!因为,他们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苦茶先生有违法行为。

一位与交警交过手的律师朋友说,如果交警有赢官司的希望,他们是绝对不会找原告调解的,他们会据理力争打赢官司!只有他们稳输的官司他们才会主动找原告和解,因为输官司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件很丢脸也很不好玩的事情,弄不好要扣奖金的。

 

开庭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他们除了两个执勤交警的“证人证言”外,再也没有别的任何证据了。这也是苦茶早就料到的。

可想而知,这些所谓“证据”,不堪一击。

交警是执法当事人,其“证人证言”不是“证言”,而是“当事人陈述”,不能当作证据使用。

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定性文件。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举证责任倒置。第33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也就是说不能在作出行政处罚后“补充”证据。

由此可见,交警在做出处罚之时没有任何证据。

当然,官司是输定了。

开完庭后,Y警先生又多次打电话并多次约苦茶先生面谈,让其撤诉,并由他代表执法民警向苦茶先生道歉。

苦茶先生向来心软,经不起别人软缠硬磨,最终在交警退回罚款、滞纳金并承担诉讼费后“自愿”撤诉了。

 

然而,在这个事件中,执勤交警至少存在如下执法错误:

1、未给予被处罚人申辩的权利。

行政处罚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交警老兄在处罚苦茶先生时,不但不听取其任何意见,不听其申辩,还恶意中伤讽刺当事人,并扬言要“扣留”24小时,态度极其恶劣。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有权拒绝在处罚单上签名,而交警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并无权“扣留”。

 

2、主观臆断,刚愎自用,自以为是,在当事人不服处罚时,不依法取证,而以“扣留”相威胁,强令当事人签字。

本案其实再简单不过,只要交警老兄认真对待一点,既然是“接打手机”,那么,手机上肯定有记录,苦茶先生有没有接打电话,当时查看一下手机便一目了然。但交警同志太武断,不听申辩,不做调查,滥用职权,导致错误的行政处罚。

 

3、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以德服人。

不管是谁,被处罚——哪怕是罚款五元——都是一件很沮丧很没有面子的事情,这时执法者更应当注意方式方法。交警是“公务员”,是“人民公仆”,应当理解当事人的心情,并注意文明用语,依法行政,而不是恶言相向,激怒甚至故意伤害当事人,这是造成“不和谐”的因素。

苦茶先生接过一个案子,一位当事人被警察罚款200元,结果他花了2000元的律师费打官司,目的是要“出一口恶气”。

 

 




文章引用自: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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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7日 09:39 星期四 晴 圈子 评论(82) 引用 点击(3099) 首页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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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评论
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时空网的观点或立场
胡宁军

大律师,有理有据,牛~哇
2009-3-12 0:20:46 主页 220.173.28.*

[游客986]:由于交警利用职权欺压百姓的事太多,己到了神憎鬼恶、人人共愤的地步!支持唐律师,希望更多的市民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08-10-7 10:28:04 220.173.35.*

[游客1705]:不错!以后我要多关注一下你在法律方面才行!哪天要打官司找你
2007-9-10 14:26:45 222.84.6.*

[游客5673]:为什么警察会有这样,如果象香港警察工资高,估计就会好了.
2007-9-4 11:10:33 59.191.105.*

心语心空: 以后有麻烦的话,我来找你,你不要不理我哦,!开玩笑的,以后再说哦!
2007-6-25 13:00:02 主页 222.216.108.*

爆儿:我作为警校的学生,看到你这样刁难警察,有点不服。可是如果不这样,我们警察队伍的素质就得不到提高。所以我还支持你的。没有你这样的人,我们的警察就以为我们群众都是羊,任他宰割。乱来执法。
2007-6-25 9:46:33 主页 222.216.1.*

南疆之子
拿出手机看了看,是老婆的电话,没接
===================
好危险啊
2007-6-2 0:15:07 主页 219.159.69.*

无限连击:为什么现在一有交警,城管被打的新闻群众都是拍手称快,执法部门也要找找自己的原因拉
2007-5-29 21:03:55 主页 222.84.86.*

[游客2153]:交警态度恶劣,别说没有违规,即使违规也不服要和他们干一架,支持苦茶!
2007-5-29 14:35:08 222.216.6.*

[游客468]:回游客1927反正我又没亲眼看见,谁知道你说的是真的假的,个人觉得吹水的成分居多。事情搞来搞去,楼主所要表现的主题无非就是让大家觉得你似乎非常明事理一般,而事实上你已经违反了交通规则。如果真象你说的那样,边开车边拿手机,分散了行车注意力,客观上就已经对别人(旁边路人)的安全产生了十分大的威胁,罚你是应该的,态度恶劣,不配合执法的,更应该没有什么好商量的。-----------苦茶从口袋拿出手机,你认为是已经接了?那么从口袋拿出钥匙是否也要罚呢?
2007-5-29 13:50:27 222.216.147.*

布美丽:下次我没有违章,也被这样无力对待的话!我要他吃不了兜着走!看他们还敢不敢说“老子说的就是法”这句话!
像唐律学习!
2007-5-27 20:01:23 主页 222.216.91.*

布美丽:我觉得微笑在现在的中国不是很适合随便使用的,你对交警微笑,你意在体恤他的辛劳,在他看来是你心虚!如果你没事对别人微笑,别人会以为你是变态!
这样的现象和中国人一贯的小市民心态和中国执法人员居高临下的心态有关。两方面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人人都懂得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就不会出现这么多满脑肥肠自以为是的野蛮人!

我也很喜欢法律,可是一看到密密麻麻的字就犯晕不爱学习的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不知道唐看过《老婆大人》没有,里面的萱萱演一位铁面无私的律师,真的很喜欢!心想如果自己也拥有如此系统的法律知识,就可以帮助那些受气的民众打官司!削那些肥肠的锐气!
2007-5-27 19:59:11 主页 222.216.91.*

WJWSP:你是律师,比我们命好, 如果是我, MY,交200,自认倒霉
2007-5-24 17:06:11 主页 222.216.4.*

[游客857]:苦茶先生,请抽空上南宁交警网看一下那些留言,我的关于驾驶证注销,是不是和你遇到的很类似?或许对以后的案例有所帮助。对他们的答复及法律意识的理解,真是不敢恭维,简直就是强词夺理!什么都往老百姓身上推,好像他们什么责任都没有,在他们看来自己管理上的漏洞也应该由驾驶员来承担后果。在我最后拿出事件证明时(他只看到了一张纸,内容还没看到),就立马改口并马上在电脑恢复了我的驾驶证状态,管理法规的尚且如此,路上的可想而知是怎样的法盲。
当时是抱着和他好好探讨的心态交谈的,他和我说过的一句话挺耐人寻味:“你在车管所能补办到新证并不代表你没有违法记录,和此次违章没有直接关联。”难道车管所不属于交警支队的下属单位啊,他们的业务没有法律效力的?那我们路上跑的车和拥有的驾照岂不是非法的?苦茶先生您对这事是怎么看的呢?
2007-5-24 15:00:42 124.227.129.*

容县朋友交流群:那真是佩服你!
嘻嘻,其实没有人想去那里的了!

为了这个问题,我等了好久(20分钟)。
我要干活去了,再不干活,等下我就是“办公室的哭声”了。

祝你南宁之行旅途愉快!

或许有偶遇哦!

2007-5-22 3:32:27 主页 58.59.216.*

柳州唐堂:有些事就是要认真。
2007-5-21 9:56:57 主页 222.217.23.*

唐律师在线:谢谢答案在风中飘摇和细毛大哥.
2007-5-20 12:57:18 主页 222.216.6.*

答案在风中飘摇:太好了,这是我在时空网看到的最令我欣慰的博文,每个人的工作都不容易,每个公民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公平的,决不允许任何个人或组织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利,去侵害另一方。这个事例很常见,但反抗的人很少,当然唐律师有职务的便利,但我依然在此呼吁:当你遇到权势的不公侵害时,不管它来自个人还是政府,不管你是强者还是弱小,你都要如唐律师或重庆钉子户一样,勇敢的无畏的去抗争。社会的进步正是在无数的普通民众的抗争中而推动起来的。
---肖晓桐的名气虽然大些,但我现在更相信唐律师。我决定加入你的时空老友博客圈。
2007-5-20 11:27:54 主页 219.159.69.*

[游客2317]:很好的案例,细毛以后遇到类似情况可以找苦茶先生当律师了。——细毛
2007-5-20 7:07:16 211.24.174.*

gxmo:支持这种较真的态度和处理原则,我也知道交警很辛苦,是警察队伍中最辛苦的,但他们的黑幕也多……。唉,不说也罢,到处都是如此。法制社会,只是一些人嘴中说说的东西而已。
2007-5-19 21:32:47 主页 222.2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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