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打的字因为电脑故障弄没了 
慢慢回忆, 回忆昨晚......
昨晚和唐律师说好到人民公园侧门烧烤场相会,不见不散。。。
鉴于俺家相公经常很晚回家吃饭,所以我告诉律师,我不会准时到。于是心安理得的,吃过饭后看还有点时间,遂看了一会儿电视《香港姊妹》才动身。动身前打电话给某人,让他到人民友爱路口71路车站处等我,然后一起走到烧烤场。
以为在71路站牌处一定会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没想到我太高估了某人的诚信度:那里鬼影都没一个,别说人影了!
打电话给某人,某人说在路上偶遇多多的"妹妹",两人正往公园烧烤场赶呢。
律师啊律师,其实我虽说了不会准时到,但绝对没想到会晚到这么久的,你要怪就怪某人吧,他居然有了妹妹就不理我这个姐姐了。
不管怎么说,烧烤场还是要去的。而为了惩戒某人, 我故意说我忘了人民公园的方向了,让他务必马上回到人民友爱路口71路站牌处接我。
在等待的时间里我进了一家服装商店,里面琳琅满目的漂亮服装让我心动不已,可惜我素来不带多少钱出门,只好望衣兴叹了。
我就这么悠闲地逛了N多分钟这才从商店里走出来, 一出门就看到对面马路上那个上窜下跳的身影了。
看着他到了站牌底下东看看西看看,一副着急的模样, 我心里乐开了花: 看你下次还敢抛下姐姐不管么?
话说我过了马路对面,一个身材高挑的漂亮MM就影入我眼帘,不用说,这位就是多多的"妹妹"少少了。
和少少在群里打打闹闹过无数次, 要说见面,这还是第一次。虽说第一次,双方却没有陌生感,而且出人意外的,我和她居然从见面的第一时间里就找到了共同点: 对某人新发型的评价惊人的一致!
大概因为这"一致",我和她从人民友爱路口走到公园烧烤场这短短数分钟, 就好得如同亲密无间的姐妹了。 某人被我俩冷落在一边。
在烧烤场门口,某人接了个电话,然后那个经常不离左右的康百网就戏剧性地站到了我们面前,惊得我一愣一愣的。不知道某人前生积的什么福,竟有如此忠心耿耿的死党。
我们一行四人沿着石子铺造的羊肠小道走到散发着淡淡清香的小圆桌前, 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张熟悉又陌生的笑脸。唐律师、一夜春风弟弟、朱哥哥这几人是老相识了(几分钟后玉志强粉墨登场,这里按下不表); 除此以外,还有二张笑脸是以前没见过的,一是唐堂,一位德高望重的老记者;另一位就是可亲可敬的咖啡方糖姐姐了。唐堂红光满面,精神焕发, 若非他头上银光闪闪,很难把他与"老"字联系在一起。至于咖啡方糖,比相片上的年青和漂亮多了,她坐在那里一举手一投足,都给人一种成熟稳重的淑女风范,怪不得博客上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如此喜欢她。
昨晚风头最足的是朱哥哥。有朱哥哥的地方就有笑声,朱哥哥一说话,上帝就发笑, 就连能言善辩之最获得选票最多的唐律师,在朱哥哥面前也施展不了其魅力, 只好乖乖地既当东家又当小二了。值此机会表扬一下唐律师: 昨晚你的服务很周到,谢谢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一长发标致女郎飘然而至,所有人的目光马上被吸引了过去,定睛看时,原来是某人的克星棋子美女。
果然,某人见到棋子话还没说腿就开始哆嗦了。棋子神态自若拿起酒杯,以凉茶代酒,冲着某人美目一扫,某人话都不敢多说一句就乖乖地站起来,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见过老鼠遇见猫的情形吗? 那一幕, 有过之而无不及……
后来行动者大驾光临,了了他想见偶像咖啡方糖姐姐的心愿; 再后来,估计谁也想不到的是,当我提前脱离大集体回到家洗白白之后不久,一个电话打了过来:你们在哪里烧烤?不是在老地方吗?
大家猜这位打电话的仁兄是谁呢? 呵呵,我卖个关子,不说。反正当这位仁兄午夜十二点到了烧烤现场时,除了可以闻到烧烤的香味外,就只能捡几根鸡翅膀的残骨了。
博友的集体活动,昨晚是第四次,每一次都能见到一些旧朋友,结识一些新朋友,这令我非常开心。今天是7月7日,今晚又将出席时空博客举办的大型酒会,期盼会在酒会上见到更多神交已久的朋友,更期盼时空博客能越办越好,因为时空博客已然我网络上的一个家了,家好,我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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