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写本文,无意与别的博友的文章相比较,只是去年刚开博的时候,我写了一篇《我是家庭主男》,如今已将一年之际,权当做《我是家庭主男》的续篇吧。
我是男儿,手有缚鸡之力,脚有断骨之能,凭什么不做家务。
试想七尺男儿,生不能血战疆场,死不能马革裹尸,已当属此生最大遗憾。再不借着下厨的空档,抡刀挥勺,溅点血腥,既不枉费了血管里的一腔热血。再说,平日娇妻以胭脂拂面,以护手霜精雕玉手,怎叫我忍心让她受那等烟熏火燎之苦。且,君不闻,要想留住女人的美,必先养好她的胃!
现如今,环保已成举国之良策。我虽非让人敬仰的环保卫士,但也从小受党教育,深知搞好小家之卫生,方有大家之环保。人云:“家美,人更美”。我本爱美之人,眼中自然容不得“地板不如明镜,家具染有尘埃,墙上星星点,窗前迷雾蒙蒙”。想那娇妻,举手投足皆淑女风范,哪来力气与千般顽垢做斗争。理所当然,只有我等男儿赤膊上陈才能横扫千军,给家一个晶莹的衣装。且,我背乃80后,成不了栋梁,亦当为完善80后之美好形象添砖加瓦哪。
到此处,您千万别为我以上那些冠冕堂皇的话语所蒙蔽了。其实,我没有那般觉悟高。只因我来自农村,从小吃苦耐劳当家常便饭,下田耕地当健身,在只有我和妻子的二人世界里,面对家务我自然当仁不让啦。再者,我向来胃口好,吃吗吗香,下厨早成了爱好,加之身材已然大变样,搞卫生成了妻子安排的“每周一练”罢了。且,想当年,我与“玉树临风”之评价仅有一步之遥,如今当然渴盼友人重新呼我“帅哥”啦。
想那,做家务,既能温存男儿的血性,又能呵护妻子的美丽,更能永葆青春与健康。我本愚钝,实不能找到不做家务的理由。是以,阿Q自己:“我是真的真的喜欢做家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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