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7日晚,我陪同刘家海先生一起到广西民族大学,和法学院的学生一起做了一场名为“公益诉讼的理念与方法”的讲座。家海兄在讲座现场以深入浅出,风趣诙谐的口吻,将其与广西人事厅等单位公务员考试系列歧视诉讼案的心路历程娓娓道来。会后,与会的200多学子踊跃提问。因当晚时间有限,没有能够一一作答,现在此予以回答。回答的原则简洁明了,点到为止,不作详细展开。
问1: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目前的难点是什么?在实践中是否有行政干预的现象?
答:难点至少包括:第一、立法没有充分放开,导致起诉难;二、司法公信力与独立不够,导致审理难,胜诉低。第三是不当干预多。
问2:政府行政权有先执行之效力,运用审判权能否弥补挽回损失?
答:目前的行政决定大多数有先执行的效力,即使司法审查也不能阻挠执行。正在草拟的《行政强制法》将以司法审查与司法执行为主,因为涉及到行政与司法的权力架构改变,草案还在讨论当中。
问3:上访制度能够在民告官中起作用吗?
答:上访是中国政治架构中独有的现象,成熟的司法体制国家是没有的。在法制程度不高的情形下,上访制度是有一定合理性,但最终会随着法治转型的完成而衰落乃至取消。
问4:湖北恩施法官起诉中央党校文凭欺诈是否属于公益诉讼? 答:该案件的审理结果涉及到对于党校文凭的理解,其胜败涉及到所有文凭持有者,所以该案应可以归类为公益诉讼。
问5:公益诉讼有发展空间吗?如何应对来自自身与外界的压力?
答:目前公益诉讼主要是一些律师、法学教授以及懂得法律的有坚定信念的公民在从事,随着胜诉率的提高当然会有发展空间,但作为司法诉讼,其与轰轰烈烈的社会街头运动有显著区别。
压力是公益诉讼人士必须付出的代价,可以用忍受、顶住以及转移等方法对付。
问6:如何确保司法能公正解决问题?
答:司法公正是最后的底线。除了要加强司法独立与专业等制度性建设外,加强民主建设与舆论监督是最重要的。
问7:行政诉讼价值在当今社会是否已经得到充分体现?
答:对于促使政府依法行政产生一定的作用,但是在基层还有待加强。
问8:如何突破民告官胜诉率不高?
答:应分清败诉的具体情形。对于没有依据而败诉的,不存在突破的问题;对于应该胜而没有能够胜诉的,属于司法不公问题,与问题6的回答一样。
问9:律师代理一场行政诉讼最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法律不是最主要的,关键是良好心态的确定。与当事人明确胜败的关键,由当事人下决心是否诉讼。在启动诉讼后,要按照工作规程按部就班,有耐性,一切在法律框架内行事。
问10:公益诉讼费用可否申请由败诉方承担?
答:法院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但是在律师费方面,没有败诉方承担的规定。因此导致公益诉讼只能成为法律人的领域。
问11:行政公益诉讼最大阻挠是政府干预吗?
答:最大阻挠来自于既得利益者的惯性压力。
问12:法律人应成为公益诉讼主角,在考虑自身利益情况下,有多少人能够选择呢?
答:任何情况下,从事社会前沿工作的只是属于少数人,属于那些有勇气,有耐心,懂得智慧谋略的人,过多考虑实际与眼前利益的人不适合。
问13:公益诉讼对自身经济上有好处吗?
答:大多数情况下,公益诉讼者从经济上的投入与产出是不成比例的。他们可以收获理想与满足感,在这个意义上,可以将公益诉讼看作是一场智者的游戏。
问14:对社会上的潜规则是同流合污还是等自己无后顾之忧才去反抗?
答:一般来说,没有后顾之忧的人大多是中产阶层,他们行为保守而稳健,适合搞专业工作,不太适合做先行者。
问15:当今制度下,消除权力不当扩张的护法活动有可能吗?
答:除非出现自上而下大规模自废武功的情况。相对于其他手段来说,司法诉讼是最温和,最有效的改革方式。
问16:权力如此强大,甚至超越法律之上,正义力量有多大?是不是面对权力,法律力量就低头?
答:正义力量由每个人心底的良知组合而成,只要更多有良知的人发出声音,拿出行动,权力的巨兽就一定会驯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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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