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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前由不得你说话,签了合同就更由不得你说话!”(2008-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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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合同前由不得你说话,签了合同就更由不得你说话!”

盼了快一年的房子,在昨天终于正式交房了,这本是高兴的日子,对我来说却是最烦心的一天。原本合同上写的面积是129.60平方米,现在竟然是141.78平方米,多了整整12.18个平方!9.4%

我们有理由相信房产局委托的测绘公司的测量结果的真实性,但却没有理由相信开发商在签定合同之前提供的房子面积数不是为了欺骗消费者!

129.60平方,141.78平方,这两个数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肯定不是同一个数量级。之间的差值是12.18平方,如果说这是误差的话,那还有什么叫做错误呢?况且,与该开发商所签定合同上的附图与测绘公司提供的附图相差无几,那为什么量出的面积会有这么大的差别?我想,不排除一些无良商家利用自已的霸王合同条款对消费者进行欺骗性销售的可能性!如该开发商所说的:129.60平方这个数是一个错误,合同后面那个附图正确的!我就纳闷了,你开发商自已提供的数据和附图前后都不对应,还把这个合同还拿出来让我签!什么居心啊?这个合同还存在合法性吗?

多出12.18个平方,要补交4.4万块钱,对一个工薪阶层来说不算是一个小数目!买房子,无非是根据自已的经济能力及需求来选择面积,俗话说“有多大的头就戴多大的帽子”,我接受了开发商给我提供的129.60平方这个面积,所以我买下了,但真正交房,他却给我提供一个141.78平方这个不在同一级别、不在我购房预算内的面积,对我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压力!

没错,作为开发商,你可以用你那霸王合同条款来向我讨钱,我却拿你一点办法都没有,也正如你们某位经理所说的:“签合同前由不得你说话,签了合同就更由不得你说话!正是这句话,把这些无良商家最基本的人性道德完完全全的给扯掉了,露出他那丑陋的面目!这些开发商最基本的责任感、道德观彻头彻尾的丧失掉了!

购房合同,帮不了消费者;那国家的法律,约束的又是谁呢?一些连小孩看了都会闹脾气的合同条款,在房屋这个刚性需求的条件下,购房者能不憋着一股怨气按下自已的手印吗?更离谱的是,很多购房合同都这样!购房者就只有看自已的运气,或求神保佑别被开发商使诈了!很不幸,我没得到上天的垂怜,被忽悠了!

   “签合同前由不得你说话,签了合同就更由不得你说话!”——这句话太有才了!提醒要购房者,我认为还是要记住:购房合同,大多时候约束的对像其实并不是开发商,而是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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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30日 18:55 星期一 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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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时空网的观点或立场
[游客2429]:那不是要装修啦
2008-7-23 0:14:41 124.173.164.*

东东西西:同情兄弟,偶还被延期四个月呢。不知道下一步怎么走?现在的社会是霸王条款横行,偶们能有什么办法呢?没事的时候多唱唱国歌,你会领悟很多东西的。
2008-7-3 22:45:38 主页 222.216.163.*

龙圣龙圣:你可以退房的
2008-7-2 16:44:19 主页 219.159.69.*

[游客936]:其实没必要的,合同预售面积与实测面积国家规定有3%的误差的,误差超过3%是可以退房的,超3%以外的面积是由开发商买单,这些都是合同规定的
2008-7-1 18:48:06 222.216.147.*

行走的风: 从法律层面上来说,有约必守是基本要义。由于供求失衡,开发商处于强势地位,消费者处于求人的境地,因此,在合同的谈判时,不存在协商,只有签订或不签订的义务,这时说不上权利。
而一旦签订,依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只要不违反强制性规定等,导致合同或条款无效的,都要严格履行。尽管此种条款可能与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意见有差异,比如面积误差是百分之三以内,多余的,本应赠送给业主,但由于合同中已经明确了误差的处理,业主想要维权,变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2008-7-1 18:22:56 主页 59.155.65.*

[游客1412]:深有同感!中国的开发商都是钻法律的空子!
2008-6-30 23:20:47 222.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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