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一纯) 10月16日,南宁三宗以挂牌形式出让的地块最终截牌,并且均以起始价被三家公司竞得。 位于朝阳路65号凤凰宾馆宿舍区旧城改造项目用地GC2008-27地块被长江天成投资公司竞得,未含拆迁费用后的成交单价为196万元/亩。长湖路东面的GC2008-32地块和佛子岭路北面的GC2008-33地块是限定最终售价的土地出让,被长湖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南宁铁路局分别以280万元/亩和48万元/亩的价格拿下。这两宗用地上所建项目的房价被严格控制在3030元/平方米和2850元/平方米,销售对象仅限于武警广西总队干部和南宁铁路局干部职工。
房产维权
嘉州华都百名业主状告开发商 本报讯 嘉州华都小区的大多数业主购房入住两年多了,但一直没拿到房屋产权证。无奈之下,100多名业主一纸诉状将开发商起告上法院。10月14日上午,这起房产纠纷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开庭审理。 法庭上业主刘先生介绍,今年5月份他们将开发商告上法院后,开发商于7月份发出了办理房产证的相关说明。当业主们将所有购房的材料备齐,提交给开发商时,他们被告知必须要交纳3100元的管道燃气开通费,否则暂不办理。 有部分业主向开发商交了管道燃气开通费和所有购房的材料,开发商承诺在今年9月18日前就可以办理好房产证。但到目前为止,交了管道燃气开通费用的业主,也只有一小部分人拿到了房产证。 对房产证久未办下来,开发商代理律师说:“在合同期限内,我们已经将所有购房的材料交由房产局相关部门办理,只是房产证的备案需要一户一户办,需要时间。”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
市政建设
南宁10个房产项目开工 本报讯 (记者/苏颖胤) 10月17日,南宁市在五象新区堤园路工程工地、桃源桥和北大桥同时举行“两会一节”重大建设项目开竣工仪式。 近期南宁市有一大批重大建设项目陆续开工、竣工。这些重大项目共133个,计划总投资91.79亿元,主要涉及房产、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工业、商贸等方面。其中,新开工项目80个,竣工项目53个。 开工项目中,住宅、房地产项目10个,计划投资8.36亿元;基础设施项目17个,计划投资18.03亿元;商贸项目10个,计划投资2.55亿元。 南宁领事馆区开工建设 本报讯 10月20日上午,南宁领事馆区举行开工仪式,南宁市市长黄方方在此间表示,欢迎东盟国家及世界其他国家的领事机构进驻南宁领事馆区办公。 南宁市从2005年起规划建设东盟国际商务区。目前东盟各国联络部(办事处)基地园区已全面开工建设,整个商务区初具规模。南宁领事馆区是东盟国际商务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规划建设东盟以及世界其他国家驻南宁总领事馆,规划建设占地面积8.7公顷。
桃源桥、北大桥正式通车 本报讯 (记者/苏颖胤) 10月17日,桃源桥和北大桥上彩旗飘飘,两座大桥正式通车。 桃源桥南经自治区体育局上跨星光大道与北大桥引桥相连,北岸与桃源路相连。该桥设计车速为50公里/时,双向4车道,全长1111.85米,桥面宽29米。 北大桥在北大码头跨越邕江,北接北大南路,南接星光大道立交,并通过规划道路与桃源桥、桃源路相连。其设计车速为50公里/时,双向4车道,全长1614.96米,桥面宽29米。 五象新区堤路园开工 本报讯 (记者/苏颖胤) 10月17日,五象新区堤路园项目开工,这条堤路园建成后,不但可以提高邕江南岸的防洪能力,还将打通市区与五象新区及外环路网,完善区域交通。 五象新区堤园路项目位于邕江南岸五象新区核心区内,含市政道路工程、道路护岸工程、道路景观工程及江滨公园工程。其中市政道路工程主线总长11350.42米,起于五象大道,终点至环城高速公路附近的规划17号路。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出台 让更多市民住进保障性住房
本报讯 (记者/邝钰基 吴李赟) 南宁低收入家庭终于迎来佳音。近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意见》首创两个60%来界定南宁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市民范围比以前有所扩大。《意见》同时规定,保障性住房可建在商品房小区内。
两个60%划定住房困难范围 根据《意见》,2008年起,南宁市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申请保障性住房,一是要低收入;二是要住房困难。 《意见》规定,低收入标准以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确定。住房困难标准以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统计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60%确定。 依照《意见》及相关数据,2008年确定的低收入标准为7500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为住房困难家庭。南宁市房产局房管科副科长许乃印介绍,在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范围和标准的确定上,南宁市采用与“适时调整,动态管理”的原则,用两个60%来界定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是全国首创。 经适房满5年才能上市交易 《意见》同时规定,2009年起,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南宁市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较之前的15平方米的标准有所提高。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南宁市现阶段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经济适用住房的上市也有严格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如果购房人要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市人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南宁市人民政府确定,南宁市人民政府可优先回购。此外,购房人也可以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保障性住房应建在成熟区域 根据《意见》,新建廉租住房原则上应选择在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条件比较完善的城区建设,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 《意见》还规定,在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将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面积和套数等要求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 南宁市房产局有关负责人解释,很多人一谈到保障性住房,就认为是“穷人住的房”,这给保障性住房的居住者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在商品房小区建设一定数量的保障性住房,既解决了一般保障性住房偏远的问题,又能减轻居住者的心理负担,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