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2月韦祖珍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
是年的深秋,他到柳城县洛古生产队视察。他看到洛古生产队村旁的柑桔果实累累,却没有小孩敢摘果子吃。韦祖珍为此很感动。他就对生产队干部说:孩子们这样守纪律,要好好表扬奖励他们。收果子时给每个孩子分送一篮果子。”
不久,韦祖珍成了中国最大的走资派在广西的代理人。他上任后到各地视察时的片言只语被整理成《否定文化大革命,否定广西伟大建设成,在广西复辟资本主义言论》发到全区供批判。他到洛古说的分果给孩子们吃成了“鼓吹物质刺激”、“腐蚀下一代”的罪证。上面还有他回到东兰老家说的“广西有什么变化?若说有变化,就是村头那株老樟树被砍掉了。”等许多“大实话”。
当时我在柳城县宣传报道组任新闻干事,分管对台湾宣传。我们报导组也得到一册《韦祖珍言论》,《广西日报》还指定我们报道组写一篇批斗韦组珍“鼓吹物质刺激,腐蚀一下代”的文章到广西日报上发表。报导组长要我执笔,我心里觉得好笑,这有什么好批判的,但也不敢明里拒绝, 便以手中有对台稿子要写为由,以躲避写这种稿子。后来组长只好亲自动手。
年终地区新闻工作会,我还是被点名批评,说我不服从领导分配,搞对台宣传就不写对内稿云云。
还好,没有说我与韦祖珍是“一丘之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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