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喆) 南宁市房改办主任周井光近日向记者透露,南宁的经济适用房预计明年上半年恢复申购。随着中房·碧翠园的动工建设,未来将有更多的低收入人群能住上经济适用房。 周井光介绍,由于政策调整,南宁市从2007年8月起,已停止受理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的申请。目前南宁市已获准购资格待购房户还有12000多户,预计到年底可解决近3000户,剩余的有望在明年基本解决。 至于何时恢复准购资格申请,周井光表示,需待自治区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出台才能重新开始申购,预计要到明年上半年。他同时透露,从今年开始,南宁市民申购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较去年已有不同。国家新政明确低收入家庭的收入线不同,审批机制也发生相应变化。 “按照以前旧的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只要符合收入水平在上一年平均收入的6倍以内,就可申购经济适用房。”他举例说,以前,若在岗的年人均收入是2万元,按照6倍计算,就是年收入在12万元以内的都可买经济适用房。即将出台的新《办法》则规定,家庭人均年收入7500元才可以购买。这一条件,保障了低收入人群的利益。 选购资格方面,周井光表示,仍然按照先来后到的排队条件,被拆迁户仍有优先选房权,今后的政策也将基本不变。对于原来的待购户,结合新办法,房产部门将对其进行无房记录的再审核后,保留其选购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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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首个纯经适房小区开工 本报讯 (记者/陈喆) 10月28日上午,中房·碧翠园在其项目现场正式举行了开工奠基仪式,这是南宁市今年第一个动工的经济适用房项目,也是南宁市开工的首个纯经济适用房小区,所有的住宅均为经济适用房。 中房·碧翠园是中房集团南宁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招投标方式取得开发权的项目。小区位于南宁市经济开发区东部,机场路(壮锦大道)东面,白沙大道南面、友谊路西面。 项目总占地约417亩,拟开发建筑面积约54万平方米,规划总户数约7100户,计划2011年建成。项目容积率约2.3,建筑密度约28%,绿地率约30%。整个小区分期开发建设,其中2008年开工的第一期工程占地约123.7亩,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建成后将可提供2122套住宅。 住宅户型设置布局上,中房·碧翠园充分考虑小区的特性和定位,严格控制套型面积,户均建筑面积约67平方米,最大不超过80平方米,以满足广大中低收入消费群体的需求。 南宁市房改办主任周井光介绍,今年南宁市经济适用房任务开工1万套、竣工8000套。中房·碧翠园提供的房源主要解决已审具备资格的待购户和按新规定的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困难户。
南宁廉租房政策有4大变化
本报讯 (记者/邝钰基 陈思伊) 10月29日,南宁市政府发布了《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并于11月1日施行。按照新《办法》规定,廉租房保障面从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这使得享受廉租房保障的家庭从2838户增加到2万多户。10月31日,南宁市房产局召开了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会上有关专家解读了新《办法》的多个亮点,其中有4大变化引人瞩目。
变化1:定义更明晰 廉租住房→廉租住房保障 新《办法》将旧《办法》中的“廉租住房”修改为“廉租住房保障”,使概念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只是廉租住房保障的一种住房保障形式,廉租住房保障是政府通过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提供实物住房等方式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方式。这一概念的完善让廉租住房保障的含义更清晰。
变化2:主体更明确 户主→家庭 按照旧《办法》第十四条,申请廉租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由户主提出申请。新《办法》第二十一条则明确: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申请。申请主体不再以户主为标准,而转变为以家庭为申请主体,申请主体更加合理化。
变化3:受益群更广 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 新《办法》第五条第1款项,按照南宁市政府不久前下发的《关于实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住房难困难标准,是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统计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60%确定。按此规定,当前南宁市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13平方米。即由原先旧《办法》规定的人均使用面积7平方米提高到人均建筑面积13平方米。 同时,新《办法》将申请群体从原来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了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7500元的家庭,使可以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从2838户增加到2万多户。
变化4:准入条件更宽 3年→1年 旧《办法》要求申请家庭至少有一人取得南宁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南宁市须满一年以上,但新《办法》要求家庭成员属于南宁市市区城市常住户口且实际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取得户口年限的条件放宽,不仅让享受廉租住房居民人数增加,同时也体现了政府关注保障民生政策。
相思湖两地块挂牌出让 本报讯 (记者/王一纯) 相思湖新区近期又有新地块推出。11月2日,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南宁市2008年第十七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公开出让公告》,推出位于树人路东侧和相思湖以西的两宗住宅商业用地。 GC2008-45地块位于树人路东侧,江北大道北侧。实际出让用地面积29143.16平方米(折合43.715亩),容积率≤3.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和批发零售用地,其中批发零售建筑面积比例控制在3.5%~5%,其余为城镇住宅,要求住宅商品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建筑面积必须占住宅建设总面积70%以上。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31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 GC2008-46地块则位于相思湖西路以西,广西民族大学以东。实际出让用地面积为7688.76平方米(折11.533亩),容积率≤4.3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该宗用地要求城镇住宅建筑面积≤97%,批发零售建筑面积比例控制在3%~5%,住宅商品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建筑面积必须占住宅建设总面积15%以上。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42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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