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牛县委书记怎能如此雄起
被网民称为“史上最牛县委书记”的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原县委书记张志国,今年元月以涉嫌诽谤罪为名,派出警察到北京试图拘传披露西丰县丑闻的《法人》杂志社记者朱文娜,引起全国舆论一片哗然。随后,2月5日,张志国被铁岭市委常委会以“身为县委书记,法治意识淡薄,同意西丰县公安局介入并拘传记者,对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领导责任”而被责令引咎辞职,并向市委写出深刻检查。但是,时隔仅过9个月的11月20日,据铁岭电视台披露,张志国正式担任沈(阳)铁(岭)城际轨道(轻轨)交通工程办公室副总指挥,主持工程日常管理指挥工作。
仅9个月之后,张志国这样一个“法治意识淡薄”的官员,竟然不可思议地东山再起,其速度之快,其不明不白,令人咋舌,再次引起网络的震惊!
确实,张志国的雄起,让我们看到了有的地方干部任用的猫腻:
一、张志国这九个月来法治意识增强了吗?2008年1月1日,《法人》杂志刊发了记者朱文娜《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的文章。文章报道了辽宁西丰女商人赵俊萍因不满西丰县政府对其所拥有的一加油站拆迁补偿处理,编发短信讽刺县委书记张志国,被判诽谤罪。3天后,经张志国同意,西丰县公安局警察,携带公安局立案文书和拘传文书,到北京《法人》杂志编辑部,要求拘传记者朱文娜。如果草率从事,确实以权压法。那么,这几个月来,张志国看了多少法律书?学到了多少法律知识?也就是说,张志国的“法律意识淡薄”的毛病彻底改好了没有?他的检查深刻到什么程度呢?
二、张志国的雄起符合干部选拔条例吗?虽然《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第6章中有如下规定:“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以及自愿辞去领导职务的干部,根据辞职原因、个人条件、工作需要等情况予以适当安排。”因此引咨辞职后重新启用于法有据,但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条件的,才可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张志国引咎辞职后,很长一段时间没什么消息,他能有什么“实绩突出”?最关键的是,在新的岗位工作没到一年以上啊,他是怎么公示的呢?
三、张志国的雄起是否有硬后台?今年 3月5日下午6时许,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省长陈政高接受《财经》记者提问时,首次正面回应“西丰警察进京抓记者”事件:“这个事情我们已经处理完了,我们欢迎舆论监督。”并称,此案给辽宁各级政府的教训是“要依法办事”。 根据陈政高的解释,目前此案“处理完毕”包括两层意思:一是针对当事方———西丰县原县委书记张志国等人进行了处分;二是对引发事件的赵俊萍案和西丰土特产品交易中心建设等相关问题完成了调查。但是,我们不知道张志国受到过什么处分。按《公务员法》规定,“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由此可以看出,引咎辞职并非处分。有关部门为了欺骗群众,故意避重就轻,将“引咎辞职”当做一种处分,借此蒙混过关。因此我们有理由怀疑,这么急于重新提拔,是否背后有鬼? 如此带病提拔官员,或者暗箱操作提拔,是对我党干部选拔工作的一种挑衅,也更加纵容官员们处心积虑地媚上取得“后台”欢心。对于这种不负责任的提拔,其实就是对群众意见的极大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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