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点半准时收看中央4套的<海峡两岸>,看完其中关于陆资在台湾投资房产的报道,发现其实台湾对于房产,尤其是商品住宅这一块,有一个规定的--凡在台购买商品住宅者,3年内不能转让,以防炒买炒卖让房价波动过大.这一规定让我联想到,假如国内政府相关部门真是以民为本,真想房价稳定房市健康,在国内以这一形式规定下来,相信炒房人胆子就不会那么大,要知道3年的周期变数是很大的,另外政府再在二套房以上的个人资产上再开征物业税--房价何来疯涨之说,更别说只涨不跌的怪论还敢在国内横行霸道!!! 政府的高官们,什么时候才有真正的以民为本的政治理想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