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贴出舒淇裸照积累人气
高林生恶炒舒淇裸照
专家、律师称这种做法已经违法
□萧禹
曾凭一曲《牵挂你的人是我》在上世纪90年代初红遍全国的高林生,近来陷入了事业的尴尬期。于是,这位老歌手使出高招积累人气:在自己的博客上大贴舒淇的色情图片吸引看客眼球!
高林生“变相”提升知名度

高林生此举引得众人唾骂
1月8日上午,笔者在浏览各大网站娱乐新闻时,在腾讯娱乐网页显要位置看到一篇《过气歌星涉嫌传播淫秽信息》的火爆文章,点击进去,看到是一篇由成都商报撰写的文章,文中提到高林生打着“社会调查”的幌子在其博客上贴上舒淇的裸体照片,其行为的真正目的招人质疑。
笔者随即于1月8日上午10点半进入高林生的博客“易道365 高林生”,一进入博客,便发现其在1月7日凌晨两点半左右发表的那篇《令舒淇永远抬不起头来的四点尽露裸照》文章的标题非常醒目,在标题的下方,有四点“准入要求”:1、本图片乃网上搜集,版权问题请与原作者联系,本站概不负任何责任;2、您是年满或超过十八岁以上的成年人;3、本图片可能出现不雅,您已作好心理准备;4、承诺不会谩骂和攻击。
选择“同意并进入”后,笔者便看到舒淇的3张照片赫然在目。照片中除了一张身着性感服装稍微“正经”之外,另外两张都是袒胸露乳甚至三点全露的色情照片。
裸照帖促使访问量剧增

高林生博客的电脑截图
在娱乐圈沉寂已久,逐渐被大家忘记的高林生,去年9月虽推出新歌但反响平平,在这种背景下高林生的此番举动,不禁让人怀疑其是否有炒作嫌疑。笔者在查看高林生的博客文章时发现:高林生的其他博客文章访问量都比较低,大多在数百次左右,唯独那篇关于“舒淇裸照”的帖子的两天来访问量已经超过了46000次,看来不少人是冲着“舒淇裸照”而去点击的。
高林生:贴裸图是为了社会调查
高林生称此举的目的是要进行一个“博客会不会变成薄客(高林生注:博代表高深有内涵,薄代表肤浅功利)”的社会调查。高林生在自己的博客中抒发了自己做这个社会调查的缘由:“近日发现博客这种新兴表达方式随着快餐文化的不断冲击和渗透变得日渐浮夸和庸俗,博客文化出现不明转机。”
高林生在贴下注明测试方法为该贴的访问量,将用一个星期的时间作为期限(1月7日至14日),看看最后访问量是多少来判断问题的存在性和严重性。接着高林生在其后罗列了一个指标参数:本贴的访问量在100以内,则表示问题不存在;本贴的访问量达到1000,则表示问题严重;本贴的访问量达到5000,则表示问题极其严重;本贴的访问量在10000或以上,则表示问题已达到无可救药的地步。
律师:高林生此举违法
笔者昨日咨询了负责网络监测的相关法律专家,对方表示高林生此举欠妥,虽然他做了一些提示和图片处理,此举的目的也是想做社会调查,但该色情图片仍过于清晰。我国《刑法》第364条的罪名是传播淫秽物品罪,不管动机如何,只要传播了淫秽信息就属违法。
金北斗律师事务所的林有锦律师认为:高林生的作法显然是违法的。一是如果确实这是舒淇裸照,那么未经舒淇本人同意,擅自公开其裸照或其他私人信息,是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如果此举造成了舒淇的名誉受损,同时也构成了对舒淇名誉权的侵犯;无论是《刑法》还是《治安管理处罚法》都禁止色情图片传播,在网上公开他人的祼照是被法律所禁止的,高林生应对其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二是高林生的所谓以社会调查为目的,这一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即使出于调查的目的,也应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
广西音乐人:高林生此举极不道德
聚音造乐场音乐总监、广西音乐人潘恒认为:高林生的这篇名博客文章存在着很大的炒作嫌疑。如果高林生想要进行这类的社会调查,完全可以另找一些不知名女子的裸体图片,或者将图片上人物的脸面遮掩,不对其图中人物进行说明,同样也能给完成调查,为何偏偏选中舒淇?
如果高林生真是想利用这样的手段来提高自己的关注度,那他这样的做法是极不道德的。做为一个色情图片传播者,高林生的行为不仅仅是污染了网络环境,更重要是伤害到了当事人。
网友:高林生凸显其人性卑鄙
在网易娱乐《歌手高林生贴舒淇裸照 涉嫌传播淫秽信息》一文后面,记者看到有65条网友评论,记者点击进去浏览了一下,发现大多数地评论都是批评高林生的。
Ip号为218.28.148.*的网友认为:舒淇是一个很好的演员,也是一个很坚强的女人,她曾经说过,会把以前脱掉的衣服,一件一件地再穿回来,而且她从来都拒绝富商的包养。她就是再不好,也是自己借助自己的身体慢慢成功的,不像有些人无耻到踩着别人的伤疤出名,你就炒吧,再出名,也是出臭名!
Ip号为222.63.18.*的网友认为:高林生此举凸显其人性卑鄙的一个侧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