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我们接受的教育里,警察都是正义的化身,警察两个字,很多时候给人一种可以信赖的感觉。
后来,自己遇到了一些事情,打过两次110,等来的是不爽的结果,慢慢的,警察在心目中的形象在下降。
但我还是认为,哪里都有好人坏人,虽然自己遇到的警察都不太爽,但是也许那只是例外的,也许只都是我运气不好罢了。以前还有个对话版时候,里面也有很多朋友对警察充满了争议,更多的是批评的声音。那时候我认为,警察里还是有很多好同志的,因为我自己也有好几个做警察的同学、朋友,我是不会也不愿意相信自己的朋友是不好的。
我想,普通百姓,遇到难事,想到的第一个救助,也许还会是警察,不管这个社会对警察有多么大的争议,因为这个社会本来就是一个充满争议的社会。
也许一辈子,一个老百姓也不会求助一次警察,可是在那仅有的一次求助中,如果警察给他的是敷衍,也许他对警察的印象就是那敷衍的印象,如果警察很敬业,那起码在那个求助的百姓眼里,警察的形象是光辉的。
关于警察的传言,很多我都不愿意相信,几天前我跟一个很正直的老者聊天时,他告诉我他亲身经历的事情,某县公安局年前,召那些有炸药的单位开会,说有困难,于是那些单位为了明年还可以顺利的买炸药就“主动”的捐款,这个2000,那个5000,这些钱,成了公安局的年终奖金。虽然知道也许那就是真的,因为我相信那个正直的老者,但是不是自己亲身经历的,我是不会去做评价的。
但是当我年初九,很衰的遇到交通事故,需要警察出面处理时候,我再次打了110,这次打的110,彻底的改变了我一辈子对警察的印象。
初九早上9点,在二桥北往新阳路拐的地方,我开摩托打右转向灯准备进加油站加油,因为拐弯,我放慢速度,这时候后面一辆摩托飞快的冲过来,从我右边飞过,我又拐弯,不小心碰到他车尾,摔了,车受了些损伤。
对方认为是我的责任,是我车碰他的车。我认为是他的责任,因为按交规,超速不能在右边超的。争不下,我们就决定找警察解决。
9:06分,我第一次打110。
等到9:20没有警察来,我再打110。说已经通知一大队了。
等到9:25分,还没有警察来,我再打110,110让我自己打一大队的电话,并给了我电话号码。
9:26分,第一次打一大队的电话,他们说已经通知人处理了,让我耐心等待。
等到9:35,还没有警察来,再打一大队电话,接电话的人不太耐烦,说要排队处理的,并告诉我已经通知人来了,再耐心等。
等到9:45还没有警察来,我再打一大队电话,(我也有点生气了,因为对方来了一个帮手,说真的他要是硬要跑,或者说打架,我根本拿他们没有办法)我对接电话的警察说这么久还不来处理,如果有打架的话,不知道死多少人了,接电话的警察也有点惊讶这么久还没有人来处理,直说已经通知人了,你再耐心等等。
这一等,一直等到差不多9:57分,一辆警车才来了,只来了一个警察,副驾驶室坐着一个7、8岁大的小孩,我想也许是警察的孩子吧。(公车私用?)
警察查看了我们三证,然后先问对方事情经过,然后又问我事情经过,讲完后,我加了一句牢骚:你看他怎么从右边超车呢?那个警察很不耐烦的指着我,很粗暴的说:你不要说,不用你教我。接着他在本子上写上事故事实,我看看,和我们说的一样就签字了,对方不肯签,一直强调是我撞他,警察说,不签字也可以,马上拉车,然后慢慢调查,拉车费还有停车车什么不少呢。这时候我提出疑义,为什么我的车也要拉?如果是对方的责任,难道我还要因为别人的过错损失了再受损失吗?
警察说既然他不签字,也就是事实不明,肯定要都拉回去调查,什么谁跟谁的的损失,他管不了这么多。并要我们自己商量五分钟后决定。要不马上拉车。
这时候,还好傍边有几个都是讲白话的朋友帮我讲话(对方是福建一带的口音),对方考虑了一下,还是签字了。
警察这时候收好东西,给了对方一张责任认定书,说是对方负全责,因为摩托车道只是单车道,前面行驶的车有优先通行权,前面的车不管是刹车还是拐弯,后面的车都要注意,而且对方右边超车是肯定错误的。
然后警察让我们自己协商赔偿的事情,接着开始发动汽车,我问他你不帮我们协调好就走吗?他说这个他不管,协商是你们两个人的事情,就走了。(我不知道这个是不是他们的工作制度,但是,作为一个老百姓,我觉得警察应该在一边监督完这个事情,否则,对方打赖不赔偿,那怎么办?打架不成?)
果然对方真的打赖,警察走了,他又说不管修车,还说大不了让警察来重新拉车走。
我没有办法,再打一大队的电话,问如果对方真不赔偿不修车我该怎么办?接电话的警察很冷漠的告诉我,那你可以自己去修车啊,然后拿发票来交警,交警等他来交罚款时候再一起报销,我再问,如果对方还是硬不报销呢?警察很不耐烦说,那你跟他打官司啊。(天,为了几十块的修车费,一个老百姓能耗着精力去打官司吗?)
感谢那几个看热闹的说白话的朋友,南宁人在这一点上,还是比较团结的,大家都帮着我说话,后来,对方不得以陪了五十块钱了事。(再后来,修车修了30块,尾箱烂了一点,没有换)
这个是我亲身的经历,如果有假,我愿意负法律责任。我也不想对这事加以评价了,我只想说说自己的感觉,很失望,真的,他们办事的态度、效率、不作为,让我感受不到警察的用处。
就说这么多,大家认为我说得不对的,请放心批评!